本站讯 近日,有网友公开发文指重庆市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会长“挂羊头卖狗肉”,其原文内容称:“致黃仲慧同志别再丢人现眼,重庆市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会长,黄仲慧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民间社团的牌子向民政部门、老干部局等部门的旗号索要活动经费,将上级拨款不严加管理,多次造成资金流失被贪污挪用。据副秘书长王正军检举揭发,曾经差款11万元……其中二万元被李某(化名)挪用、11万元被王宗藩侵吞。该社团不组织清理整顿财务加强管理,而把责任推给上届财会人员彭某,将彭某状告到法院,后因证据不足而撤诉,承担诉讼费150元了之。至今,该团体的账务仍是一本糊涂账,会员们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查清该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将审计结果向会员大会公布!同时查清黄仲慧利用公款吃喝玩乐,经常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副会长况伦兰带着歌厅进、饭馆出。对此,广大会员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谁要是检举揭发就要遭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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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上午9时许,涪陵区老年诗书研究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在涪陵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举行。针对网上某网友的发文,现场参会的会员许某(化名)谈到:“我们研究会平时上面拨的款不搞活动,只是开年会时聚餐,或发补助。这次30周年庆也是开个会员大会中午聚个餐,把会员写的书法和绘画作品拿到易家坝广场去展一下。象网上发文的那个网友说的是个形式做个样子,有个理由好向上面要钱,有了钱又不好好管理这些钱。前段时间,副秘书长兼分管财务工作的王正军检举揭发上一届某某所涉及财务金额10几万。5月份,群里广大会员要求出纳皮文蓉在群里公布我们研究会的财务,结果出纳皮文蓉拒绝公布还退出了群。此事引发广大会员的强烈谴责和抗议,纷纷要求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的领导监督这届财务工作人员,查清副秘书长兼分管财务工作的王正军同志检举揭发的所差款项金额流向,及时通过网络向广大会员公布。迫于压力,6月3日通过召开理事会的形式,黄会长终于在理事会上公开通报了这次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搞30周年纪念活动经费情况,他说现在已经要到活动经费有6万3了。因会员们要求公布财务的事情,还顺便通报了关于2张资票号码和2万元的事。而自称李某(化名)亲属的网友在6月15日公开发文声明:“2020年6月14日下午两点,李某(化名)亲属在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办公室与该研究会领导班子进行了交流(全程有录音录像)就李某(化名)两张支票和涉及的2万元人民币进行了取证核实,李某(化名)所涉及的两张支票系2015年4月5日(02880528,02880529),涉及金额2万元人民,系出纳彭某从银行签名取款,李某未管钱,要求该研究会领导子就财务问题进一核查,自查自纠,最终以核查账目清楚为准,请该研究会领导子在一个月内,自查自纠结果告知李某(化名)亲属。”
会员许某(化名)接着介绍:“10月22日下午,自称李某(化名)亲属的网友公开晒出2张图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渝0102民初5329号,其内容显示,原告:重庆市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统一信用代码51500102798010477A,住所地涪陵区高笋糖干休所。法定代人:黄仲慧,该会会长。被告:彭某,本院在审理重庆市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与被告彭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市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于2020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中自愿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重庆市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重庆市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负担。自称李某(化名)亲属网友并同时发文称:“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起诉彭某于2020年9月2日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由于证据不足,自动撤诉。这件污蔑诽谤李某(化名)、彭某的事情告一段落。目前该诗书画研究会的会长等领导无任何证据证明李某(化名)、彭某有经济问题。介于此,我会反诉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污蔑诽谤罪,并要求书面道歉和对李某(化名)亲属的精神伤害赔……”
(截图二)
针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渝0102民初5329号内容,会员张某则表示:“既然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起诉上届彭某,因证据不足而撤诉了,显然没能成功甩锅给上一届,而出纳皮文蓉又说财务上差的钱与这一届他们无关。那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的副秘书长兼分管财务工作的王正军,检举揭发财务上差的金额款项到底流向哪里去了呢?出纳皮文蓉将财务捂着拒绝公开公布,又有何隐情?也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来管,来查出这些差的金额款项流向?”
80高龄的周某(化名)介绍:“我是一名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的一名老会员,我于今年5月公开给黄会长反映 :1,目前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的副秘书长王正军检举揭发财务上差的的那10几万金额的事情,你作为会长有责任和义务监督这届财务工作人员把财务搞清楚,钱差到哪里去了?要给我们广大会员一个交代。2,第6届领导班子己任期届满已久,广大会员强烈要求组织换届选举,为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选出德才兼备的第七届领导班子。3,广大会员强烈反映违规任用了道德品质败坏丶生活作风腐化的况伦兰为副会长兼会计,是违反了选举法和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的章程,有损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的形象。4,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出的《涪陵诗词》刊物,从版面设计到诗词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主编在最后编审时,将大量不符合平仄韵律的诗词编印其中,甚至按退休时的地位丶待遇进行排资论辈进行编印发行,使《涪陵诗词》整体质量下降。然而,黄会长根本不重视还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在6月3日以组织召开理事会的名义,非法将我会员身份除名,并在会上扬言要开除我的党籍,甚至还以老年诗书画的名义写书面材料给我的党支部,捏造虚假事实污蔑陷害我”。无奈之下,7月份,我和部分会员以书面材料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情况,但至今并未对我和会员要求查清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副秘书长兼分管财务工作的王正军检举揭发的关于财务资金上差的10几万的资金流向问题给予回复,黄会长不但不组织查清财务上差的这笔钱,还公开在会上将副秘书长兼分管财务工作的王正军检举揭发所涉及的款项推到上一届某个人身上去。黄会长还以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的名义起诉上届彭某,结果因证据不足而撤诉,反将面临李某(化名)亲属反诉的结果!黄会长不但不反醒收手,反而又以涪陵老年诗书画研究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为名义,找个借口向上面部门要钱实则“挂羊头卖狗肉”“套取国家扶持款”,变相的将经费流入少部分人手里。我们会员是敢怒不敢言!同时,黄会长为了争名,把我拍摄的关于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开会的数张图片,通过侵犯我的知识产权形式,直接将我拍摄的作品刊印在《涪陵诗词》上并署名为他黄仲慧的名字。”
(截图三)
据会员况某介绍:“在广大会员强烈要求公开公布财务的情况下,出纳皮文蓉迫于舆论无奈之下却表示:“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财务上是差了上万的金额,但财务上差的这些钱跟我们这一届没有关系,具体情况要问会计况伦兰才清楚"。面对出纳皮文蓉的表态,广大会员却认为出纳皮文蓉是在踢皮球,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起诉上届彭某经济问题没有证据而撤诉,这说明了上届彭某没有经济问题。这届领导班子和财务工作人员是否是贼喊捉贼?是否是欲盖弥彰?是否想甩锅上届彭某?广大会员质疑声一片……”
另外,副会长幸良君反映:“副会长兼刘治明丶副会长兼会计况伦兰未经2015年6月6日第六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而是黄会长16年在会长办公会上提出来的。副会长幸良君气愤的说道,黄会长提出来的,我们哪个敢反驳嘛!后经副会长穆义军公开证实副会长刘治明丶况伦兰的确是黄会长在会长办公会上提出来的。”
会员陈某反映:副会长刘治明丶副会长兼会计况伦兰未经15年第六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15年《涪陵诗词》上也未印上2人副会长的名字,16年在黄会长的操作下才补印上去的。
更有会员反映,据副秘书长兼分管财务工作的王正军公开多次揭发:“副会长兼会计况伦兰因无固定生活来源因此私生活混乱,与携带艾滋去世的下岗职工张某丶某单位退休领导任某……长期保持暖昧关系达到获取经济利益。曾以第三者身份插足原巴渝都市报社职工胡某(化名)家庭,导致胡某家庭破裂,其个人道德品质败坏丶生活作风极度腐化。”
另据涪陵区马武镇太合场上何某(化名)反映:“我与况伦兰从2018年8月27日认识同居至2019年1月止。在与我同居期间,我发现她与另外男人交往密切,所以导致分手。同居期间,她曾到涪陵区马武镇太合场上我家附近洪某茶馆打过数次麻将,她输后没钱当场向我借走400元作赌资,至今为归还。另外,同居期间我还给她买衣服花了1200元。”
针对广大群众反映的情况,该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的黄会长却表示:“一,况伦兰没有男人该找男人,他是在耍朋友。二,我不了解况伦兰这个人,当初我弄她当副会长兼会计,主要是因为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领导班子没有女的,弄她当副会长兼会计主要是让她负责三八妇女工作这一坨,我没想到她道品质这么差,当初她和副会长刘治明是没有经过第六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这确实是我用人失查所至。三:关于王政军检举揭发的财务金额差的十几万元,是涉及到彭某他们上届的经济问题,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己经起诉了彭某,与我们这一届无关。”
然而,会员夏某(化名)却激动的说到:“黄会长的解释简直是掩耳盗铃,哗天下之稽!他既然不了解副会长兼会计况伦兰,又为何要将她违规任用至今?广大会员反映如此強烈,却还厚颜无耻的解释她没男人该找男人,请问他黄会长该找有妻之夫?该破坏别人家庭?真不知我们这会长是啥歪理学说?他豪无羞耻感之言是怎么当的会长?我们广大会员从1月份反映到现在没有一个结果。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章程规定是4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黄会长和这届领导班子在任期届满4年时,就该按章程组织换届选举,但黄会长没有按章程组织换届,而是继续担任至今。违背选举法和章程相关规定不组织换届选举,甚至一意孤行将广大会员反映的生活作风腐化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况伦兰弄来违规任用,还企图将财务上差的金额推给给上届彭某。据李某(亲属)10月22下午公开晒出的2张关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渝0102民初5329号,和同时发文显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起诉上届彭某不当得利经济问题,9月5日因证据不足而撤诉,李某(化名)亲属将反诉该老年诗书画研究会诽谤罪,并要求精神陪偿。该裁定书内容将意味着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因沒有足够证据证明上届彭某经济有问题。那么,这届出纳皮蓉又称差的财务金额与她们这届无关,不就自相矛盾吗?根据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章程规定,财务必须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应在会员大会上公布公示,然而,财务上居然差这么多的金额,又未经公布公示是如何通过财务审计的,上报审计的公示材料给有关部门初审的?又是如何达到登记机关年检的?那么这次为了搞我们老年诗书画研究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的活动经费,黄会长是如何“挂羊头卖狗肉?要到国家的这6万多元的扶持经费的呢?然而我们研究会目前差的财务金额真正流向哪里了?是谁真正涉及到这些差的财务金额呢?我们这些退休老同志是怀着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加入了这么一个社团组织,其愿望是能在此社团组织感受到中国几千年来深厚的文化底蕴,充实自己晚年的生活,使自己老有所作,老有所乐!然而总有一些社团组织的人打着各种名义,以各种方式套取国家扶持资金,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应加强社团组织成员思想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曾有媒体在报道中指出:“按照国务院1999年的通知,民政部一直在对民间社团进行清理整顿,并重新登记。2000年已经集中注销了一批社团,2003年6月是第二批,两次共注销了一百多个全国性社团。这些社团都是因为没有参加新的整顿登记而被注销的。
民政部频频出拳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中国社团发展异常迅速,而这种发展往往泥沙俱下。
有关统计显示,1965年,中国内地有全国性社团将近100个,地方性社团六千多个;“文革”期间,各类社团陷入“瘫痪”状态;1976年以后社团开始“复活”。截至1996年,经过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增加到了一千八百多个,地方性社团接近20万个,社团呈“爆发式增长”。
据某部门分管人士透露:“涪陵区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较多,但登记注册后实际在开展活动的很少。有的社团组织登记注册后的确在开展活动,但每年上报财务审计材料接受初审和年检的主动性差。甚至还有未经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也在开展活动。涪陵乌木文化研究会丶涪陵白鹤梁诗社,老年诗书画研究会丶涪陵老年摄影协会……乱评奖、乱排名的现象突出。这些社团组织呈现出各种问题,结构、管理体制、决策程序、财务制度、监督机制都不健全而且人员老化、财务混乱,有的甚至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
针对涪陵区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广大会员所反映的财务混乱不堪,检举揭发所差的金额能否查个水落石出?会长被指"挂羊头卖狗肉"是否有“套取国家扶持款项”之嫌?第六届领导班子任期届满是否会按章程举行换届选举?广大会员所反映的未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副会长刘治明丶“作风腐化”的副会长兼会计况伦兰是否被继续‘违规任用’?涪陵民间社团之乱象能否得到全面检查丶清理丶整顿?媒体将继续关注报道!(腾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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