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2月12日,河南省叶县法院三常路中心人民法庭承办人闫法官,通过微信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告陈某撤诉后,还幽默的说道:“闫法官,您的台阶给的真及时。”
据悉,陈某与王某已结婚四年有余,虽未生育子女,但双方感情一直很好,日前却因一些家务琐事发生争吵,陈某一气之下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不料想,一场牵动全国人民的疫情,让这对矛盾中的夫妻不得不同处一个屋檐下,“同心协力”共度难关。转眼就过去了二十几天,二人感情日渐升温,不再心存芥蒂。陈某心里也早已不再有离婚的念头,奈何疫情的紧要关头,大家都在家中无法外出,该如何是好?
正发愁之际,陈某接到了承办法官的电话,闫法官在电话中与原告陈某进行了沟通,劝说其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建议陈某重新考虑与丈夫的婚姻问题,给彼此重归于好的机会。陈某听完法官的“苦口婆心”,在电话里笑着说,二人这二十几天朝夕相处,早已和好了。最终,陈某通过微信向该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隔离疫情但不能隔离关爱”,在特殊时期,在对疫情“严防死守”的情况下,三常路中心人民法庭不忘司法为民的使命,多措并举,分散办公,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微信、“云间”等线上方式,认真排查梳理案件,足不出户调解纠纷,既避免了当事人与外界接触的风险,又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该法庭已利用微信视频方式开庭4起,通过“线上”方式,调解案件7起,撤诉2起,并通过微信送达上诉状2份,开庭传票10余份。做到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工作两不误,展示出了新时期基层法院人的责任和担当。(葛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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