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扔在路边的油罐和油罐车)
2018年11月19日,山东省宁阳县法院(2018)鲁0921行初2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6月15日对王广田的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2019年2月20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9行终9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了文庙街道办事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上诉,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时应履行催告、制定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等法定程序,而文庙街道办事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提供证据证实履行了上述法定程序,一审认定的强制拆除的行为程序违法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是二级法院的胜诉判决并没能让被强拆人王广田等来政府有关部门的合理经济补偿,日前寒冬已至,而自己70多岁的老母亲仍日夜在一简易窝棚里守候着被拆除的废墟。
创业十裁被强拆 几百万财产毁于一旦
2006年1月1日,家住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杜家村的村民王广田与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杜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了村民委员会杜家庄西,中心路以南的东西长44.5米、南北长38.5米,南端东西22.10米、南北47米的土地用于经营加工植物油场地使用,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日止。合同约定:合同期内,该土地如遇城市建设开发或国家征用时,需对王广田建设的临时设施根据情况协商解决补偿价格。
王广田称,在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后,投资100多万元建设了加工流通、仓库等厂房共500多平米,又先后投资几百万元购买储油罐、油罐车、封口包装机等生产、经营设备。办理了广田植物油销售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手续,主要经营植物油的加工与销售。公司一直平稳经营,但是一切被一纸强拆通知打破……
2017年5月2日,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政府机构调整,现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和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文庙办事处)联合向王广田作出通知,其主要内容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和认定,你所建设的砖混房屋,位置:富通太阳城南边,面积:427.49平方米属于违法建设,请你抓紧自行拆除。限定你在5日内自行拆除完毕。如有拆除困难,可申请助拆;如超出限定期限,我们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2017年6月15日,王广田的400多平米建筑物被执法局和文庙办事处组织的200多人、2台挖掘机强行拆除。
王广田称,自己苦心经营了十多年的产业,就在6月15日那一天伴随着政府部门的强拆,几百万的财产一夜间毁于一旦,全部家具、供水电设施全都砸在了建筑物内,连一件随身衣物都没能拿出来。
一波多折的司法维权路
2017年6月29日,王广田向宁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执法局和文庙办事处于2017年5月2日作出的强拆书面通知。2017年12月27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鲁法行复字第441号批准延长该案的审理期限6个月。
2018年4月20日,宁阳县人民法院(2017)鲁0921行初1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执法局、文庙办事处于2017年5月2日对王广田作出的通知。2018年7月13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9行终68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了执法局和文庙办事处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在法院撤销了执法局和文庙办事处的强拆通知后,2018年6月19日,王广田向宁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定两被告于2017年6月15日对房屋(包括家具、供水电设施、榨油生产设备)等财产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2018年11月19日,山东省宁阳县法院(2018)鲁0921行初2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6月15日对王广田的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2019年2月20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9行终9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了文庙街道办事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上诉,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时应履行催告、制定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等法定程序,而文庙街道办事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提供证据证实履行了上述法定程序,一审认定的强制拆除的行为程序违法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寒冬中守护油厂的王广田70多岁老母亲)
强拆违法,谁来担责?
虽然打赢了官司,可是王广田现在并未得到一分钱的经济赔偿,反而是不停收到新泰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公司)下发的《关于限期清理地上附属物的通知》,通知中称:我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依据宁政土字[2018]35号《关于向新泰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取得编号为2018-GJY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宗地范围为富通太阳城以南、杜家村农贸市场以西、党章公园以北、杏岗路以东。
王广田称,自己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了政府部门的违法行为,政府至今没有给自己一个说法和一分钱赔偿。我与村里签订的合同还没有解除,新泰公司与自己并没有关系,也没有权利给我个人下发通知。
2019年10月24日早晨8点多,王广田的油厂房厂区突然来了一群人,将油厂的多个油罐、油罐车、电机等设备强行拉走。王广田称,看到自己油厂的设备被人强行拉走,多次打110报警 ,可是公安机关不仅没有制止这些强抢人员的行为,反而是把自己拉到派出所作笔录,等自己被放回来,厂区里已空无一物。
根据新泰公司2019年10月24日给王广田的一份《通知书》显示:我公司之前通知你将非法占用宗地范围内的油罐等各类辅助物期限清理,在限期期限内你未清理,我公司委托泰安大展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于201年10月24日将油罐等各类辅助物搬移至宁阳县城宁曲路与海力大道交汇处以西路南,现通知你自行保管或处理,否则损坏、丢失自行负责。
“我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维权,法律也替我伸张了正义。现在政府还没有给我一个说法,我的财产还是我的合法财产,可以新泰公司却明目张胆的强行抢夺、搬运我的合法财产,这难道不是现在国家打击的黑恶势力?”王广田无助称。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5个中央国家机关制定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山东省纪委监委围绕实施方案开展了聚焦征地拆迁、涉农、涉法涉诉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而王广田的问题是否能受到上级纪检机关的关注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是凛冬已至,王广田70多岁的老母亲仍然每天在寒风中守护着那空无一物的油厂!!!(记者/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