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 杜燕)据统计,2017年北京市产生建筑垃圾约3000万吨,2018年将实施4000万平方米的建筑拆除,预计产生约2000万吨建筑垃圾。北京将多措并举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15日,记者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在北京通州环球主题公园等项目中,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从以往只能用于填埋和堆放的建筑垃圾,被加工成再生道路材料、再生墙体材料、再生混凝土骨料等不同种类的再生产品,实现了从“无处安放”到“循环利用”的蜕变。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据统计,2017年北京市建筑拆除5985万平方米,产生建筑垃圾约3000万吨,2018年将实施4000万平方米的建筑拆除,预计产生约2000万吨建筑垃圾。
急剧增长的建筑垃圾,给城市的发展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北京市发改委指出,在全市推广建筑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模式,并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吸收民众意见等基础上,起草、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十三条,包括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各级责任主体、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一体化综合利用管理模式、资源化处置费用来源、再生产品推广使用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
《意见》明确了各区政府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鼓励拆除工程现场因地制宜实施资源化处置利用,比如各区可在拆除现场建设一至两个临时性(或半固定式)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以提高资源化处置效率和利用比例。
《意见》还指出,拆除工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费用应由发包、承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合同价格不高于现行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的150%,并纳入项目拆除成本或项目建设成本中。
为拓宽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费用来源,《意见》提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资金可用于支持各区违建拆除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费用支出;资源化处置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意见》要求,拆除实施主体具备资源化处置利用能力。为在市场推广建筑废弃物再生品,《意见》要求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同时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率先在指定工程部位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并鼓励社会投资工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