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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汝南办事处再曝贿选丑闻 马庄村千元一票谁来管

来源: | 2018-06-11 10:45:13
近日,接到汝州市汝南办事处马庄村村民反映,反映他们村在2018年换届选举中,候选人马富国、李俊峰等人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大肆花钱买票进行贿选,对办事处副主任武月奇大肆吃请,在当地影响极坏。接到反映

近日,接到汝州市汝南办事处马庄村村民反映,反映他们村在2018年换届选举中,候选人马富国、李俊峰等人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大肆花钱买票进行贿选,对办事处副主任武月奇大肆吃请,在当地影响极坏。接到反映后记者驱车赶往事发地实地调查。

调查中有群众拿出了马庄村原村主任马富国、副主任李俊峰在汝州市某大酒店(也是现任)宴请汝南办事处副主任武月奇的照片,照片显示,宴请酒店高档豪华,中华烟摆在桌子上,极尽奢华。

村民张某、李某、胡某在记者调查中拿出了三张证人证言,村民解释,其中证言中替马富国送钱的李尽州是其妹夫,李路是马富国的小舅子,杨黑是马富国侄子媳妇的爷爷。送的钱数多少以每家人数多少来决定,八百、一千不等。

(贿选证人证言)

村民李某告诉记者,在推举候选人的时候马富国和李俊峰合伙给72名村民代表每个人发了一千元,加上这次的选举他们俩一共花了80多万。村民马某说到,“贿选花的钱,当选捞回来!”我们就是害怕他们抱着这样的心态,这样的贿选影响真实意愿表达,扰乱了我们村的选举秩序,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我们要求上级部门严查!

村民马某告诉记者,他们村有三名精神病患者,平时连人都不认识,却也被发了选票,真是办法百出。

相关法规:

贿选是一种跟随着选举出现的现象,对于一般对政治没有热情或研究的大众施以小利就能得到支持。贿选不但是腐败行为,更是违犯了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事件正在发生记者将继续予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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