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往往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人因为重重原因而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而他们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才能给受害人以公平。家住河北曲阳县人王是敏、莘县西街王双杰、莘县莘停办事处大里王村的王双华便是其中受害人,而骗取受害人数百万巨款的山东聊城王会军却至今没有归还借款,这样的现实对于受害人来说实在是不公。
当时王会军通过熟人郭贵宾找到了受害人王是敏、王双华、高双杰,以做承兑十分挣钱为由,先后向其借款周转或共同做承兑汇票业务。向王是敏借款700万元,向高双杰借款802万元,王会军共从王双华处借款505万元(公安机关核实后确定金额和当事人提供有所不同,文章系核实前金额),骗取巨额财后,王会军与其断绝联系。
2013年10月,王是敏通过朋友认识了山东聊城王会军,通过交谈由王是敏提供资金共同做承兑汇票业务。业务流程全部由王会军掌控,王世敏方提供的资金只能用于做承兑汇票业务,不能挪作他用,但王是敏方提供资金后,王会军将资金全部用于还账。2013年12月,王是敏方以合同诈骗报案至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2013年12月25日,王会军从王双华处借款505万,随后失去联系,2014年9月16日,王双华在山东冠县公安局报案。2018年1月,王双华再次向莘县公安局报案。
2013年12月25日,王会军在高双杰处借款802万,随后失去联系,2018年2月,高双杰在山东莘县公安局报案。
媒体了解到,王会军名下有部分财产,目前一部分已转到孩子名下。那么,既然有偿还能力,为何又迟迟不肯归还当初所借款项?是否应该给受害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当然对此所造成的后果也应由王会军承担。
数百万借款不能归还,对受害人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负起责任、秉公处理,还受害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