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品种审定说起
山西省作为十八大以来,国家领导集体重点整肃的官僚系统,在爆出国内典型塌方式腐败违法案件后,有些行政机关置法律于不顾,仍不依法行政。针对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与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研发的自主知识产权玉米新品种哈育189,有关行政机关在明知哈育189是法定在先 “已知品种”的情况下仍然于2017年5月给予利合228审定。山西省种子行政管理机关的上述行为公然破坏制度,公然与党的纪律对抗。
一、小种子背后牵扯行政机关在明知情况下的故意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种子法》第15条规定,一个品种能获得审定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备特异性要求。《种子法》第92条第7项规定,特异性是指一个植物品种有一个以上性状明显区别于已知品种。《种子法》第92条第10项规定,已知品种是指已受理申请或者已通过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新品种保护,或者已经销售、推广的植物品种。
2015年山西利马格兰公司向山西省种子行政机关申请利合228品种审定。经过山西省种子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送专业机构检测鉴定,利合228与已审定品种哈育189为同一品种。
2016年9月山西省种子行政管理机关书面通知利合228的审定申请者(也是育种者)山西利马格兰特种谷物研发有限公司,利合228品种与农业部征集的已审定品种哈育189极近似或相同,意味着利合228不能获得审定。
但是,2017年5月山西省种子行政管理机关通过了利合228审定,可见山西省种子行政管理机关是在明知的情况下故意违法给予利合228审定,问题性质十分严重,公然藐视法律和党的纪律,违法行政。
二、到底是什么动力在推动山西省种子管理机关违法行为。
山西违法审定利合228事件,本网做了大量的跟踪调查,以期了解真相。
2017年12月本网来到山西省种子管理机关,种子管理机关负责人强调当时山西省种子管理局接到利合228申请审定后,在农业部基因库比对发现疑似相同基因种子(哈育189)已被授权,在此种前提下,山西省种子管理部门向农业部主管部门上报了该情况。给予利合228审定是上级指示所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法做出?还是上级指示做出?
本网了解到因利合228审定而权利遭受侵害的哈育189品种权利人,分别向山西省农业厅申请了行政复议,向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提交了纠正山西省种子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申请。
本网于2018年5月初来到山西省农业厅了解,农业厅负责人对事件做了积极表态。
山西省种子管理机关所说的上级指示,还有一个可能的机关即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本网按图索骥在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调查了种子审定负责人,其表示利合228品种的审定行为违法是确定的需要纠正的,但是该行为的纠正权利在山西省种子管理机关。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就在一个月以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期间,亲赴南繁育种基地调研。他特别指出,“十几亿人口要吃饭,这是我国最大的国情。良种在促进粮食增产方面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要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要求,要加快促进种业创新发展。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种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小小的种子一直是与伟大的事业联系在一起的。
山西省种子管理机关违法行政的原因是什么?违法行政的行为怎么纠正?我们拭目以待.
后记,虽然违法审定还未予纠正,违法状态还在持续当中。但是我们在调查中看到有些机关的评价和表态还是积极的。正义虽然还未来临,但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坚信正义必将实现。我们将继续跟踪该起行政违法案件,并对背后的隐情和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情况持续挖掘。
上一篇:百姓回迁工程质量谁保证?
下一篇:关于廖洪学种鸭养殖场被广东省开平市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