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县农民王元华自述之二
初夏的鲁南大地正是草长莺飞、热浪翻滚的季节,中午的气温达到摄氏32℃以上,一望无垠的田野里空空旷旷,郯×县红花西南村农民王元华沮丧的望着茫茫田野欲哭无泪—————喃喃地说:我的田地到哪里去了?!
俺家住在郯城县红花镇红花埠西南村308号,全家12口人,姊妹4人,1999年原以父亲为户主从村委会分得联产承包责任田一块共4.42亩,其中长子四口人分得1.47亩,俺排行老二4口人分得1.47亩,父母分得0.47亩。两个姊妹分得0.74亩。2000年,俺哥王元新在未经父亲及家人的同意下,擅自将4.47亩土地占为己有,并私自在郯县主管部门办理了土地选址意见书,并于2012年3月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私自在土地上建房22间,占用父母及本人的2.95亩土地,至今俺哥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2015年、2016年由于老宅年久失修,泥砖混合建筑屋面临倒塌,父母无奈先后多次向村委会反应要求建房的请求,请求村里协调与哥哥王元新的土地纠纷问题。村干部先后出具假证明,导致父亲官司败诉,村里分地的原始证据迟迟不给提供,导致父亲及我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时间长达二年之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国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中央、省及上级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农村农民责任田三十年不变。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据了解,我国土地农民以民为天,没有土地就意味着一无所有,父母无房可住,田地被人侵占,维护自身权益难上加难,几年来,俺全家人委曲求全,多次申诉无门,相关部门不是推诿,就是找理由搪塞,迟迟得不到解决?
俺不禁要问,俺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俺是不是红×镇村民?田地被侵占这件事应该由哪个部门管?应该找谁才能处理解决?谁是咱村民的“包青天”?